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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 全南县纪委监委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参加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一)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中共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中共全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3个县委巡察组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年末其他人员1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67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2.92万元,较2019年增加757.83万元,增长39.44%;本年收入合计2486.58万元,较2019年增加634.97万元,增长34.2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查办案件力度加大,收缴违规违纪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45.16万元,占98.3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42万元,占1.6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468.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68.73万元,较2019年增加739.9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留置案办理数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三是2019年规划建设的留置专区,今年还在建设中,相关工程建设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10.77万元,较2019年增加17.85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正常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22.65万元,占65.73%;项目支出846.08万元,占34.2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4.1万元,决算数为246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7万元,决算数为239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3%,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增加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机关运行费用未列入2020年初预算;二是办理留置案件不可预估,相关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三是留置专区建设点的相关费用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万元,决算数为7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3%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决算数据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2.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1.27万元,较2019年增加356.37 万元,增长4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正常提标;政府性奖励金增加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5.41万元,较2019年减少278.05万元,下降42.5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9万元,较2019年增加0.56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补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4.38万元,较2019年减少17.98万元,下降42.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万元,决算数为38.41万元,完成预算的52.9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2.19万元,下降45.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及决算数。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决算数为  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7.7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28批,累计接待16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4.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5.41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1万元,降低11.7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8%。   

组织对“巡察工作经费”、“监察运行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机关效能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实际程序和资金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

组织对本部门,包括:中共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中共全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3个县委巡察组)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了巡察机构的正常运转,提高了各乡镇纪委队伍建设及工作完成,持续正风肃纪,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营造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巡察工作经费”、“监察运行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机关效能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巡察全覆盖,对本届内剩余9个单位党组织和7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对部分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二是用好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资源和平台,通过以干代训、跟班学习、选派培训以及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完成巡察干部轮训工作;三是保证县委巡察机构的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巡察工作量激增,经费开支量大,目前巡察经费难于保障巡察工作所需。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控开支,同时向上级部门、财政部门争取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监察运行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察工作繁重,目前监察运行工作经费难于保障监察工作所需。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控开支,同时向上级部门、财政部门争取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镇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各乡镇纪委、城市社区纪工委正常运行,提高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等工作水平;各乡镇在2020年度年终考评工作中,考评结果均在合格标准之上。二是通过监督执纪,发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工作,预防和减少腐败存量,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乡镇纪检工作繁重,工作经费开支量大,目前乡镇纪检经费难于保障工作所需。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队伍的领导和经费使用监督管理。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效能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政务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督是县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日常开展监督支出较大,每年6万元机关效能工作经费难于保障正常履行职责职能。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分经费支出,向上级部门、财政部门争取相关经费预算。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2020年部门决算中公开反映《全南县纪委县监委“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中共全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南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3: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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