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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参加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一)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中共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中共全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3个县委巡察组)。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41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444.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10.77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3444.32万元,较2021年增加310.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案办理数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二是留置分中心正式运营,相关费用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44.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3444.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444.32万元,较2021年增加99.8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案办理数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二是留置分中心正式运营,相关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财务制度改革,实行收付实现制,2022年和2021年年末资金均不作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49.71万元,占68.2%;项目支出1094.61万元,占3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6.24万元,决算数为34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2.38万元,决算数为33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主要原因是:一是办理留置案件不可预估,相关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二是留置分中心开始正式运营,相关费用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11万元,决算数为7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新调入人员,遗属补助、社保等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5万元,决算数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9.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07.87万元,较2021年增加901.68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分中心开始正式运营,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发放了以前年度政府性奖励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2.39万元,较2021年增加378.09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案办理数、常规巡察工作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二是留置分中心正式运营,相关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较2021年增5.25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走访等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24.85万元,较2021年减少3.5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设备需求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7.5万元,决算数为68.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9.92万元,增长7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及决算数。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及决算数。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决算数为1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和去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决算数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和去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均为13.6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43批,累计接待99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24.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9.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4.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去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9.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6%,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5.07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今年外出办案工作增加,相关油费、维修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2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56万元,增长106.2 %,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案办理数、常规巡察工作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二是留置分中心正式运营,相关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本部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7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53.1%。   

组织对“巡察工作经费”、“监察运行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机关效能工作经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实际程序和资金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勤廉全南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县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向上向好。围绕中心大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2022年部门决算中公开反映《全南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全南县纪委县监委“监察运行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及《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效能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今年在2022年部门决算中公开反映《全南县纪委县监委“监察运行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效能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详见附表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全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附件4:项目自评总报告
附件5: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6: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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