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切实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做好服务保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会议质量。
2、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
3、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顺利开展。
4、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做好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建设五个赣州·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办理。
5、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工作和重要监督活动,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上访信件,不拖不压,热情接待来访代表和群众,倾听代表的建议和群众的呼声,为其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认真实施“效能提升工程”,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学习型、和谐型”机关。
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优良作风和实际行动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9、认真完成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的招商引资、“三送”等工作任务,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451
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责任人:钟立平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