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logo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5.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
    8.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9.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和危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服务对象
    全县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县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三、服务承诺
    1.忠实履行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3.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和工作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和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行AB岗制,做到相互补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日常性工作随到随办,受理举报案件县城范围20分钟内到位、乡镇2小时内到位,接待消费者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4.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通报主要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实效性,保障政令畅通。
    5.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乡村、社区,为人民群众和创业者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和科学常识的咨询服务。
    6.依法廉洁行政,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五项承诺”、“四条禁令”和“十不准”。
    四、主要负责人
    姓    名:邓增婴
    办公电话:0797-2608173
    手    机:13755807886
    五、联络员
    姓    名:漆隽玮    
    联系电话:0797-2608170
关闭
赣州市全南县12388举报网站入口>>
清风全南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本网站投稿地址
qnlz2008@163.com
欢迎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