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纪委县监委查处一起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经查,2018年5月30日20时19分,全南县政府办职工廖安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全南县二中桥头路段时,被全南县交警当场查获。廖安酒精含量测试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6月14日,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廖安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廖安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30日,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廖安政务记过处分。(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