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司法厅审批,全南县纪委监委聘请张靖、叶心秋等7名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本单位的公职律师,正式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助力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为加强队伍管理,保障公职律师顺利开展工作,全南县纪委监委出台《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今后,这7名公职律师将为全南县纪委监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重大、疑难涉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和服务及其他法律事务。
此外,全南县纪委监委还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要求公职律师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使命,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公职律师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们将严守公职律师职业操守,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努力提升公职律师为单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拿到公职律师证书的张靖同志说道。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发挥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特长,示范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温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