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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乡(镇)案县协审”严把案件质量关

发布日期:2020-11-25   来源: 全南县纪委监委

全南县纪委监委实行“乡(镇)案县协审”工作机制,把好案件质量关。

为补齐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质量的突出短板,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夯实乡镇(城市社区)()委审理案件的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审”的第一道关;另一方面,突出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的监督责任,有效执行“自查+自审+协助审理”的模式,严把案件质量关,形成保障案件质量的合力。

“自从县纪委监委开展‘乡(镇)案县协审’以后,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会更加规范和细心,同时心里也更有底气和硬气。”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没多久的该县陂头镇纪检监察干部章伟鹏感慨道。

据悉,自该县实行“乡(镇)案县协审 ”工作机制以来,全县乡镇(城市社区)()委查办案件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案件审理工作成效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实现案件“零申诉”。(蔡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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