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多措并举防控职务犯罪
发布日期:2008-06-13 来源: 林业局
一是层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上,确保党员干部和职工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二是强化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局务会议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都要经领导班子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从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上,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全面实行林木采伐指标、许可证核发公示、集体会审制。分配生产计划时,严格执行管理双线动行,分配两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对需进行采伐林木的林木经营单位或林农经过申请、林业工作站实地调查设计、所在地公示等程序后,经林业局相关股室集体会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从根本上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的滥用。
四是强化岗位轮岗、离任审计制。进一步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对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和机关股室人员实行岗位轮岗,单位(股室)负责人离任实行离任审计,从机制、体制上预防和治理涉林职务犯罪。
五是实行基层林业工作站报帐制。县林业局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出台了林业工作站财务管理办法,对林业工作站收费、罚没票据、开支进行了规范,并实行报帐制,从强化对基层站财务的监管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是抓实廉政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每月一课”制度,邀请县检察院、县纪检等领导授课,讲解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剖析案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抵御各种腐蚀的能力。
七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林业行政许可办理全程公开制和决定前的公示制,加强林业行政许可的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时限、办理结果等公开,特别是将林木采伐许可、征占用林地审批、木材运输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从办理程序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