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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六不准”

发布日期:2008-11-19   来源: 县交通局


      为确保优质、安全、廉洁地建好农村公路,县交通局工作人员严格做到“六不准”: 

      一是不准任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插手或干预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二是不准任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与亲友承包公路建设项目;

      三是不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任何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娱乐和宴请等活动;

      四是不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任何借口敷衍或拒绝老百姓的合理要求;

      五是不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修建公路之便,借机向施工承包方吃、拿、卡、要,收受钱物;

      六是不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公路建设和验收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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