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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为重点工程建设开“绿灯”

发布日期:2008-12-02   来源: 县供电公司

近日,江西省重点工程“增强投入、扩大内需”供电服务保障及做好民主评议行风总结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南供电公司廖经理迅速作出部署,并强调:要为县重点工程建设开“绿灯”,建立完善用电客户办理业扩报装时限制度,并优先办理为扩大内需重点工程的用电报装业务,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及时用电。

一是各供电所营业窗口、客户服务中心受理人员,在受理客户新装临时施工用电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客户资料办理用电查勘和供电方案等相关手续,做到“内转外不转”。

二是各供电所营业窗口、客服中心在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客户办理装表接电工作。

三是客户用电,在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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