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起高度的责任心,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是创新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登记,认真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接有送,变被动接访为超前化解、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拦截控访为领访走访。
三是扎实抓好排查调处。认真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调查摸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发生的上访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立即上报反馈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化解和稳控。
四是采取措施尽力化解矛盾。各股室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县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属于职能范围内的民生信访问题,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本局、化解在基层。
五是加大追究力度。对信访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当以及推诿扯皮而造成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是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全县财政系统履行财政职能,落实惠民资金、采取稳控措施等方面是否存在不稳定隐患情况的督查。通过严格的督查,增强了全县财政系统人人重视维稳工作的自觉性,有效的促进了信访维稳工作。
七是保障民生资金和维稳资金及时拨付。按照全年预算安排,统筹兼顾,优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金发放到位,确保离退休费用、退休人员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资金的拨付,保障社会稳定。及时拨付维稳资金,开通维稳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为全县维护稳定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通过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扎实努力,在财政局的职权范围内,没有一起因推诿扯皮或者不作为、乱作为而引起的赴京、省、市、县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