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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认真学习党政领导问责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09-08-31   来源: 县房地产管理局

房管局信息

全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付东东
8月28日上午,我局召开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赣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局长袁世频分别就两个文件与到会的领导干部共同学习。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从重问责、从轻问责、问责对象、问责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
袁世频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两个文件精神体现人民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的坚强决心。要求全局各个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把《实施办法》作为党纪政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把各项工作做好。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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