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 县财政局
为落实《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赣财库[2011]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赣财监字[2011]7号)精神,县财政局成立了由财政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南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核查领导小组,近期将对全县范围的财政资金,重点是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管理进行核查。
一是摸清家底。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于2月底前将本所(股)具有财政管理职能的财政资金专户,进行重新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
二是全面对账。由财政局财检办、监督股牵头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情况逐笔进行核查。检查资金活动是否真实准确,并与代理银行进行上门对账,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三是完善制度。继续完善资金安全内控制度,加强拨款印鉴管理,建立空白凭证的领用核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环节落到实处。
四是责任追究。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安全管理核查工作、隐瞒真实情况或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将派出核查组于3月5前到各乡(镇)财政所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