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创新低保管理模式,改善低保申请程序和审批环境,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低保审批程序规范化,近日,县民政局出台《全南县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听证制度》,要求今后新增城乡低保及其它社会救助都须经过村(居)委会召集的听证会听证,未达到2/3听证人员同意的不得向上一级报送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申请。同时要求每个村(居)委会成立由社区、居(村)委会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村)民代表、
低保户代表、“三送”干部等组成的30人听证会成员库,每次听证会,随机抽取11人以上组成听证小组。听证会由听证对象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组织、管理、实施,听证结果作为低保审批的初审结果。原则上,城市低保对象的听证会每月初举行;农村低保对象听证会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初举行。该制度的实施,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环节,严把准入关,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