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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开展“富民兴县我先行”承诺活动

发布日期:2011-07-06   来源: 县公安局效能办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全南县公安局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富民兴县我先行”承诺活动。
      该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富民兴县我先行”承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对标定位,结合岗位实际,将投身“富民兴县我先行”的具体打算、工作举措和努力方向作出公开承诺。
      在“富民兴县我先行”承诺活动中,该局要求各支部、各单位以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争创满意窗口、争创服务标兵的“三比两争”活动为载体,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三送”活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转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每位党员都要填写公开承诺表,承诺内容必须体现自身特点,符合实际、体现先进、力所能及、简便易行。
      机关党员着重承诺在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廉洁高效机关中当先锋、作模范。
领导党员干部重点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科学决策、建强组织、带好队伍、胜任本职、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廉洁自律等方面承诺所要做的事项及努力达到的目标。
      一般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能、创造优异业绩等方面承诺所要做的事项及努力达到的目标。
      户政、治安、出入境等窗口单位要求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等具体事项,重点围绕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爱岗敬业、立足岗位发展提升等方面承诺所要做的事项及努力达到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
      公开承诺表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审核把关,统一在局机关办公大楼大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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