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重点是任期内个人收入所得以及个人借用公款和使用公有财产等情况;二是领导干部个人公费消费情况,突出领导干部用车、外出考察等开支是否在合理范围,是否认真执行并落实廉政规定;三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责任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廉政规定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四是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如工程项目建设、重要资金拨付等经济活动中实行民主决策程序情况,是否存在独断专行、失职渎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