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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五个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发布日期:2012-02-08   来源: 县教育局
      新学期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新学期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县教育局明确提出全县各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工作要做到“五个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全南县2012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价字〔2012〕1号)文件精神,不得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收费票据必须正确规范使用,收费之后及时发放。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更换教育收费公示牌,做到公示牌的内容完整准确、整洁美观,在校园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使学生和家长清楚、放心的交费。
      三是严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各中小学特别是负责收费的老师吃透文件精神,耐心细致地向学生家长、群众做好收费宣传解释工作。
      四是严格乱收费检查和处理力度。各中小学通过设立收费咨询台、举报电话,聘请专(兼)职监督员,印发告家长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县教育局还于开学第一天派出督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五是严格做好贫困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助、减、免、奖的助学体系,安排贫困学生救助经费,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为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开通“绿色通道”,努力创建和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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