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山镇:“村纪检”让“村官”树形象
发布日期:2012-02-14 来源: 大吉山镇
近年来,大吉山镇8个村的党支部纪检委员通过月走访、了解民情、调解纠纷、监督村务等有效手段,规范了村官的从政行为,融洽了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受到广泛好评。
督促村官自律,争做党员干部的“监督人”。一是村纪检委员根据县镇两级纪委的部署,严格执行村级各项制度,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内容,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力地约束了村组干部的从政行为。二是在集体资金监管活动中,凡是需要核销的票据,均经村纪检委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名章,方可入账报销,杜绝了铺张浪费和不合理的开支。三是在资产资源监管中,村纪检委员配合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有资产资源摸底调查,审核、登记、造册、公示,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录入微机管理。四是在公有资产、资源处置时,村纪检委员监督评估作价、招标公告发布和投标人竞拍全过程。有效遏制了买标、串标等现象,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政策落实,争做党纪国法的“宣传人”。一是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及时了解,极大的调动了群众致富积极性,积极引导他们发展生产。二是深入各家各户走访,核对支农惠农资金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报告,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截留、挪用、搭车收费等问题发生,确保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千家万户。
维护农村稳定,争做矛盾纠纷的“调解人”。在化解农村矛盾中,村纪检委员成为有效缓冲矛盾、解决矛盾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又一新的渠道,维护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村纪检委员了解情况,在转化上访老户、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大吉山镇村级纪检委员独立或配合上级党委转化上访老户10多人,成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80余起,使大吉山镇农村基层的信访案件下降了56.67%,基本做到了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