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四个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2-03-05 来源: 县检察院
县检察院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作风建设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突出加强思想教育打牢基础。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检风检纪教育、腐败案例警示教育,开展谈心交心提醒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
二是突出加强健全廉政机制,落实廉政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人双岗”,建立健全“三档合一”制,即:廉政档案、干警执法档案、个人荣誉档案;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各科局室队负责人季度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突出加强监督惩处保持威慑。工作中加大督察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察的作用。既要不定时开展督查,又要深入一线,倾听干警声音,广纳批评意见,积极拓宽监督监察渠道。争取预防工作的主动性,确保及早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解决在萌芽阶段。
四是突出加强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主动与上级检察机关、地方党政、纪检监察和等部门加强联系,汇报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探索共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