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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我局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相应规定和具体方案。
    (二)负责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制订我县专业职务(职称)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选拔与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信息库。
    (四)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管理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我县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审核有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
    (五)负责全县人事人才管理工作。制订全县人才流动政策的实施细则办法,培育和指导人才市场,负责县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跨县的人事争议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承办全县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福利制度;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的规定及措施;规划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定及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对全县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类企业进行认定;管理涉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八)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方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工作,制订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制订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规定,制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制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
    (九)执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提前退休工种人员的确认与审批;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及待遇的审批;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工伤认可发证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等级评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制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促进就业资金的预算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制订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二)负责军队转业军官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劳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劳动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二、服务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招聘、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工资和退休审批、落实就业与再就业政策、维护农民工权益、人事档案代理等。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职工等人员。           
    四、服务承诺:
    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规范行政审批。强化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依法、公开、公正、限时办结。以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落实社会保险、工资退休、就业与再就业政策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涉及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自觉接收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
    实行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做到热情服务。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环境,保证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和人事人才、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五、主要负责人
    李德刚  办公电话:2632528  手机:13707976999
    六、联络员
    朱志斌   投诉电话:2632029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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