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公司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供电公司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全南县供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力做好县委县政府推动全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落实,科学规划,积极争取上级电网建设资金,加大对城市、农村电网建设的投入,打造坚强全南电网,确保电网发展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二、弘扬雷锋精神,成立共产党员服务队,根据电力客户需求,提供优质保电、用电宣传、应急救援、户表报修、绿色节能、扶贫助困等服务。
三、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时,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四、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五、全面推进多渠道缴费建设,推行营业厅自助缴费、POS机、邮政便民等缴费方式,积极推进农村交费“村村设点”建设。
六、业扩报装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七、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八、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九、在公司深入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干部作风”专项活动,认真查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干部员工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强化电力行业作风建设,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797-26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