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集中整治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环保局
为切实解决我局干部作风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努力争创新时期“第一等工作”,全南县环保局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县内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全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宣传教育、排污许可证审批和发放以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落实全县减排目标责任;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参与验收。
二、服务内容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3、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
4、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6、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批准
7、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
三、服务对象
全县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服务承诺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岗位,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工作热情耐心;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提高行政效能。凡对申请审批事项的企业和个人,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对手续不齐备的,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缺少的内容;对客商实行优先办理和优先提供服务原则,严格实行一次性知制度,对前来办事人员填写相应的一次性告知单。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干部勤政廉政教育,确保全局不出现违法乱纪的案例。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认真处理和整改,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际行动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让人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
主要负责人:温桥明 县环保局局长 13803573118
联 系 人:李长娣 投诉电话:2608831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