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logo

县科协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科协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部门,全南县科协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对要求成立自然科学类学(协)会组织的请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答复或批复。
    二、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等行政执法和公益性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对科普惠农项目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保证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县科协按照职责开展的各类科普宣传、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竞赛等科技服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能及时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的及时办理的,应说明理由,并明确告知办理时限;
    科协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以下“三条禁令”:
    1、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到报销个人费用;
    3、不准包庇纵容违反规定行为。
    对违反禁令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岗位,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县投诉中心电话:2631110;本协设立效能投诉电话:2632301,电子信箱: qnkx2632301@yeah.net。
 
2012年4月26日
关闭
赣州市全南县12388举报网站入口>>
清风全南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本网站投稿地址
qnlz2008@163.com
欢迎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