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有效地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二)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调查、评估、论证、设计、概算及编制项目计划,向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负责对各乡镇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的安排和调整,监督指导项目实施。
(四)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推行县级报帐制、大型工程招投标制、单项工程监理制、项目建后管护制,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
(五)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各乡镇运用开发成果,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六)承办上级农发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承诺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周到、秉公办事,建立行为规范、公开透明、运转协调、高效廉洁的机关管理机制。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的办事制度,将办事依据、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者所办或所问事项是否属于本人、本单位的职责范围,都要热情接待,积极提供方便,严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对项目区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对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政策规定的,要解答清楚,并督促落实。
(五)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