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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商务局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部门,全南县商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所有商务局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审批程序、应提交资料、办理时限和结果、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全部予以公开。
    二、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等行政执法和公益性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依法实施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定补贴对象公开化、补贴动作程序简便化,保证财政安排的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文明执法,做到依据合法有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合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准确。
商务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以下“三条禁令”:
    1、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到报销个人费用;
    3、不准包庇纵容违反规定行为。
    对违反禁令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岗位,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县投诉中心电话:2631110;本局设立效能投诉电话:2632590,电子信箱: wb51666@sina.com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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