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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司法局
    一、忠于职守,认真履职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依法开展业务工作。
    4、管理、监督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与“无缝对接”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和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7、管理、监督和指导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管理司法行政公务员和公证、律师人员工作。
    9、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10、指导、实施、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1、负责和指导全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医患纠纷的专业调解仲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诚信服务,廉洁从政
    不冷落来办事的同志,及时处理每项工作;不积压延误和发生工作差错;严守纪律,不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弘扬团结进取、廉洁从政精神,不发生影响团结的言行和违纪违法行为,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窗口部门,必须坚持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努力为服务对象解答、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同时,必须遵循主动、热情、准时、高效、规范、负责的原则,按照业务办理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接待、受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把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落到实处。营造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严格、服务规范、廉洁诚信的服务之家。
    三、接受监督,坚持问责
    通过各种谋体、网站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司法局职能职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对局领导及干部违反服务承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
    四、言行必果,恪守诺言
    本承诺请本局领导及干部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县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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