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县委党校
为了进一步改进党校工作作风,提高培训质量,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县效能办要求,结合党校实际,特向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来党校办事或来电询问有关事项的(尤其是有关招生、联系办班等工作和新生入学时),学校第一个接待者或者接听电话者,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可以直接办理的事,要及时办理,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或者请示有关领导给予明确答复。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凡来我校联系办理有关工作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特别是招生报名期间,对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将其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来者。对来电询问者也应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来电者。工作人员接待来访要热情、主动,虚心听取来者(包括电话询问者)意见,耐心全面地给予解答。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1、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党校讲坛确保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出现任何“政治杂音”。
2、所有教员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按时上下课,不“偷工减料”,确保授课质量。
3、热情服务,为学员提供整洁卫生的培训环境,保障供应开水等生活事项。
4、党校收费严格按标准执行,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上网玩游戏、炒股、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实行严谨工作制。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2、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3、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按照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制定干部轮训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完成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党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效率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违反或不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主要负责人:卢芳清
办公电话:2607101(13807075768)
从政格言:服从党委、顾全大局、服务培训
七、联 络 员:孙 婧
联系电话:18979733989
中共全南县委党校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