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南县办事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南县办事处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巩固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实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坚决做到三个缩减30%,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
二、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首违不罚”制,对企 业初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为主,书面责令限期整改,不予经济处罚。
三、实行优质、高效服务。围绕治庸、治懒、治散,全面提升干部作风建设水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依法办事,礼貌待人,效率优先,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用语,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实行外商优质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五项服务”,即:一站式服务、特快服务、电话预约服务、上门协办服务、重点企业跟踪服务。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公开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开辟网上政民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并及时在网上公开相关政务、审批、处罚信息。
五、便民服务措施: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业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手续。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校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说明理由,呈报分管领导,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行AB岗制,做到相互补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单位缴存登记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个人提取业务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报市中心审批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需报市中心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上级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办理各部门需办理的工作,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实效性,保障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廉洁勤政建设。工作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当事人违背承诺的,将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辞职辞退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市中心投诉电话:8227272;全南县办事处机关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电话:2609139。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