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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责任分工“三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转”

发布日期:2014-05-21   来源: 县纪委
    今年以来,全南县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责任分工“三化”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实现“三转”。
    一是责任分工具体化。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将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类84项,落实了19个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责任分工数字化。改变以往在规定各责任主体责任时大而宽泛的做法,改为用数字说话,量化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含案件)分别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至少1次专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组织人、财、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年内至少2次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或参与讨论研究,调度情况报县廉政办。”
    三是责任分工明晰化。为防止各责任单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与不干差别不大、干好干坏基本一样,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该县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规定各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监督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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