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查小放大”评查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15-04-28 来源: 县检察院
今年以来,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坚持“查小放大”,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着力查找解决司法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一是评查小错误,下大力气整顿。在评查案件中,小的质量瑕疵案件占了相当比例,主要是责任心不强,马虎草率造成的。虽然案件质量中出现的小瑕疵、小差错,对案件实体公正的影响不大,但反映了少数检察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时有马虎之心,也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理解错误而缠诉不休,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减损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因此,该院提出小错误也要下大力气进行整顿,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不要忽视小问题的出现,力争打造精品、质优的案件。
二是评查小案件,下大决心整改。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在于案件质量,身边的小案件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但是在当今时代条件下,各种媒体高度发达,社会生活日益透明,检察官的司法行为和案件的任何差错或瑕疵,都有可能被放大在社会公众面前,成为舆论炒作的热点。该院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就是从小案件评起,从细节着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强化训练、提高水平,促进一线检察官执法办案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评查小漏洞,下大功夫整治。一个案子从进入检察院受理或者立案到最后结案归档,中间有多少空子可以钻?有多少漏洞可以出?案子怎么审查?什么时候审查终结?各个环节在怎么运行?该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认真查找出检察办案环节中存在的各种漏洞,特别是存在的小漏洞更加不容许忽视,要敢于直面问题,决不护短,小漏洞更要下大功夫进行整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县检察院 钟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