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情的发生,说明我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感谢组织及时发现和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近日,南迳镇大庄村支部书记李某某因对本村补短板项目监管不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及时负主要责任,被镇纪委诫勉谈话时惭愧地说道。
今年以来,南迳镇纪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坚持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注重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018年以来,南迳镇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3人次,其中谈话提醒12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5起11人。(南迳镇 张佳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