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迳乡纪委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社迳乡当迳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变相为在职村干部发放工资报酬。2018年2月至5月,当迳村违规聘请在职村干部高建华、黄国华从事刷墙、维修水圳等工作,并通过白条形式支付两人工资报酬共计1232元;2019年,当迳村3次聘请在职村干部高建华对当迳村周屋洞至内半通组道路进行清理,违规领取工资报酬3500元,2020年11月12日,社迳乡纪委对当迳村委会以及高建华、黄国华全乡通报批评,相关违纪款已退还。
通报指出,全体乡村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守住廉洁底线,下一步,社迳乡纪委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