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不负组织的重托,自觉将督察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委员会首任督察专员陈华鸣在警务督察专员聘任仪式上郑重承诺。
为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警务活动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全南县公安局创新警务督察工作机制,组建警务督察委员会,建立警务督察专员制度。警务督察委员会主任由局党委书记兼任,抽调6名业务骨干为成员,聘任两名四级高级警长为督察专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导;对县局各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该局督察委员督察专员首次分赴各室所队对年末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将下发督察建议通知书,对要求整改的单位在工作措施、进度、效果等方面实施“项目化”跟踪问效,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发挥督察“尖刀”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实到位。(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