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提前谈话,打好“预防针”。要求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全南县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确需请客办酒席的,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组织和县廉政办报告办酒席的时间、地点、桌数等情况,办酒席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立即纠正。
三是加强监督,架好“高压线”。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告为子女升学办酒席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