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我县实行县纪委常委、监察局领导挂点联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在全县9个乡镇明确了具体挂点联系责任人。
挂点联系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督促、协调、指导挂点乡镇党委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各项决定和指示,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挂点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反映挂点乡镇党委在实施“双创”工程中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决策、村风民风以及乡(镇)、村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支持挂点乡镇党委的工作,每个季度至少一次与挂点乡镇党委分析、排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帮助挂点乡镇党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加强与挂点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对挂点乡镇党委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同时要求,各挂点常委和局领导要结合每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挂点工作;每个季度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一次挂点联系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年底考核把挂点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