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logo

全南县“三规范三保证”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09-06-29   来源: 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稳定,调动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近日全南县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乡镇通过以下“三规范三保证”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的内容,保证村务公开的针对性。一要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要继续坚持和巩固。二要根据目前农村的形势,及时拓展公开的内容。把新农村建设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为农民所知晓和掌握。三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村财务公开制度,按各项开支的实际用途逐项公布明细,让村民明白每笔财务开支的用途和数额。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时间,保证村务公开的时效性。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根据公开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多数群众的的要求,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影响村务公开质量的重要因素。公开前要广泛收集和听取村民的意见,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公开。各地要规范公开的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召开群众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作者单位及姓名:全南县民政局  黄黎明

关闭
赣州市全南县12388举报网站入口>>
清风全南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本网站投稿地址
qnlz2008@163.com
欢迎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