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龙镇岗背村对新农村建设群众投工投劳公、住房改造、义务教育等三件事举行了村民公决。至此,该村已对6项重大事务进行了村民公决。
今年以来,该村全面推行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让全村2000余名村民参与到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来,并通过民主监督,保证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规定:凡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村庄建设、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兴办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大会、户主会议或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决后方可实施。经村民公决后确定的事项,由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并从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中选出联合体小组,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每个项目完成之后,都要对项目资金、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审计和验收,并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实行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化解了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该村无一例非正常上访,群众的心气顺了,一心一意发家致富的心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