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镇村两级财权、物权、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近来,金龙镇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章立制、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等措施,对交易额在5000至30万元的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做好标后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该镇进行了12笔交易,涉及金额180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