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镇实施“四项工程”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1-05-20 来源: 陂头镇
一是廉洁工程。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镇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阳光工程。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及站所办事公开,把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关口,建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三是述廉工程。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站所负责人公开“述职述廉”,由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四是监督工程。加强对重大村务议事规则、村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资源招投标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农村公共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