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实行“四个制度”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为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水平,强化为民服务功能,狠抓“四个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便民服务队伍新形象。
一是实行公开制度。制定印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指南》,实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代理人员“五公开”,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实行联系卡制度。制作“为民服务联系卡”,将便民服务中心(点)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职务和工作职责印制在联系卡上,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实行反馈回访制度。每月从为群众办理的事项中抽取部分事项进行回访,直接听取当事人对事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利用不定期督查、设立监督岗、聘请居民监督员和公开便民服务监督热线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及为民服务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南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钟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