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镇: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加上“廉洁锁”
发布日期:2013-08-12 来源: 陂头镇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程。为此,陂头镇精心组织,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规范组织纪律,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全体镇村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从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展现苏区干部好作风。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将还未签协议农户分配到各党政领导,要求责任领导组织人员继续做好待拆迁户思想工作,保证土坯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督查考评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干部,党委政府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干部,取消其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拔重用,并视情况采取组织措施。四是强化严明工作纪律。发现有挤占挪用、虚领冒领土坯房补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再就是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按照一户一册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