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发改委三措施积极开展“红包”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9-30 来源: 县发改委
近期,县发改委积极加强红包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我委召开了全委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纪检领导组织学习了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赣纪发[2013]12号)的通知》(全纪发[2013]4)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我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全纪字[2013]63号)等文件,学习了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的灵魂受到强烈的振撼,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得到加强。
二是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账目管理,财会人员及时向主任办公会汇报财务情况,做到账目清晰、收支相符;严格报账制度,所有支出发票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办公室、委财会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任签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公务接待,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超准接待,严控陪餐人数。
三是继续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加大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力度。对象从县要求的股级干部扩大到每一位可能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公职人员。(吕宝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