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镇“三明确”认真开展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
发布日期:2013-11-27 来源: 陂头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近日,陂头镇认真开展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基层行政公共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10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重点督查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陂头镇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王志文 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