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教育局下发《全南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教育系统中层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根据规定,全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执行《全南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层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