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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教育系统严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县教育局

近日,全南县教育局下发《全南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教育系统中层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根据规定,全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执行《全南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层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操办。

    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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