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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17-06-13   来源: 县国土局
    县国土局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近一年来,全局6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按照“事前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的程序主动向局纪检监察室进行了报告和承诺,尚未发现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违规问题。
    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若干规定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防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该局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必须书面向局纪检监察室书面报告操办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规模等。同时,本人要作出廉政文明承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或违背报告内容和承诺操办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今后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全南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办法》的行为,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促使作风建设成为新的常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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