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多举措加强文化产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 县财政局
一是加强文化产业项目管理。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为目的,制定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制度,建立文化产业资金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研、申报论证、审核、公示等工作,积极谋划、储备、包装一批高质量项目,并积极向上级申报文化项目专项资金和向社会推荐文化产业项目。
二是加快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拨付。不断健全“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减少中间环节,及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
三是完善文化产业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地方财力和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全南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资金来源、适用范围、补助形式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是强化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监管。加大对文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文化专项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开展文化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对近三年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对文化项目资金进行准确、公正、客观的绩效评价,确保文化专项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