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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2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17日,县委派出巡察组对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林业局、原县森林公安局、县发投集团、县旅投公司、县工投公司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县政府办党组: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机关党支部每月“学习日”等制度,实行理论知识“每会一考”;制定驻村工作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科学规范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充实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成立党建办,配强党建工作力量,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负责人授课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牢,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差旅费等费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往来借款;制定县公车中心日常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机构的监管。针对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规范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

 

县公安局党委:

针对政治建警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出系统安排。针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侦查打击,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7个,破获刑事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举办党务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针对治警不严,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的问题,下发《关于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提醒函》,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个谈话提醒;完善案件考评和优(劣)质案件评选机制;召开民警违纪违法“一案一整改”剖析会,推动体制、机制、管理和作风方面问题整改。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出台《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上下班考勤》等15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定,清退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等费用。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规范费用支付。

 

县法院党组:

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的研究部署,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按照“3+X”模式开展理论学习,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针对抓党建带队伍意识不强,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岗位交流制度,防范岗位长期未调整带来的廉政风险。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作风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班子成员带头树立“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意识,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全院干警日常工作行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退虚报的差旅费、多发的加班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务审批和审查程序。针对群众满意度不高,落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实行一乡(镇)一清理与案件回访双覆盖;及时兑付标的款,全面清理滞留标的款;完善执行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县林业局党组: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宣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制定《全南县林业行业扶贫实施方案》,选配3名年轻干部驻村帮扶;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近5年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摸排;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护林员管理办法》,规范林木采伐设计审批流程;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暂行办法》,提高决策透明度。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每月通报并公示党费缴纳情况。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行业和作风问题突出的问题,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处理“私车公养”“靠山吃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问责32人次,清退相关违纪款;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下属企业资金监管,及时清理往来借款。

 

原县森林公安局党总支:

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制定《2019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考核办法》,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股、分管领导”案件“三审”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严格“一案一查”,对2017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和信访件进行逐一摸排,摸排出线索25起,刑事案件11起;加强内网及微信公众号日常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三审制度”。针对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换届程序。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管理监督有缺失的问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南县森林公安局案件办理规定(试行)》,加强民警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财务审核监管,严格执行罚没款24小时内进账的规定,清退重复领取的津补贴、出差补助等费用。

 

县发投集团党支部: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学习计划,印发政治理论应知应会学习资料,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调度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终考评;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将党建纳入公司章程,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时间表并严格执行;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并补缴党费,邀请党建业务骨干对公司党员进行党建知识培训。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制定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并组织开展5次专业知识培训;对文件资料重新梳理归档存放,列出工程款拨付资料清单,逐一对照核实,不完善的予以整改,资金拨付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针对资产、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建立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台账,全面梳理房屋租赁等资料并追讨租金;制定还贷周转金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发放还贷周转金。

 

县旅投公司党支部: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学习方案,对公司党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修改完善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召开扫黑除恶专题调度会,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布置;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确保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将党章写入公司章程并在县市监局变更备案;制定学习方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转接公司党员组织关系,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并补缴党费。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布置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修改完善公司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针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规范工程前期工作,健全制度,认真梳理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工程资料完善、齐全;制定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程款拨付程序。

 

县工投公司党支部: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每月“学习日”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并补缴党费。针对作风整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完善公司财务管理、文件管理等制度,加强与租赁企业的沟通和走访,扎实做好厂房租赁、房租收取等工作,目前4家已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收取6家宿舍租金;按时更新在建项目施工日志,真实反映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和施工、监理人员到位等情况;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支出管理等制度,明确三单齐全、陪餐人数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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