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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司法局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0-01-26   来源: 县司法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落实县委办公室“全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全南县司法局在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中探索创建了如下新举措,使“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落到实处。
      一、深入进行思想发动,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开展大讨论。为了促进司法行政干警形成人人学习、持续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局面,县司法局采取教育动员、座谈交流、树立典型、成果展示和制度激励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先后组织开展“如何践行司法行政干警职业道德”、“如何争当学习型干部”和“在‘建设四个全南’中如何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大讨论,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素质兴业”、“全员、全过程、终身学习”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研究化”的学习理念,让大家深谙加强学习的目的是提高综合素质,只有讲学习才能求发展的道理,达到用学习增强凝聚力、竞争力和创造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全南”的总体目标,全局司法行政干警自找差距,自加压力,自定措施,使个人理想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大目标相统一,个人发展计划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远景规划相融合,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消遣学”为“任务学”,变“从容学”为“紧迫学”,变“间断学”为“连续学”。
      二、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纳入“一把手”工程。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督促落实的“三级管理”模式,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定期研究、部署、总结,及时督促、检查、指导。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与整合机关的工作与学习,使工作与学习能够有机地结合真正做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各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务求实效。近日局长邱林印,把全局干警在读书笔记本中所做的笔记进行了审核,并在所做笔记的最后签上名、标明审核的日期,以督促读书笔记本的所有人继续做好读书笔记。
      三、注重为全局的干警搭建多样化的学习平台,为每一位干警提供展示自己学习效能的空间,广泛吸引他们的自觉参与,不断增强学习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一是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与热点问题思考讨论相结合,与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全南”及相关专题,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形势组织听取专题报告,观看党员先进事迹宣教片等,座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提高政治素养。二是坚持学习与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业务学习中注重全面系统、实践演练和能力提高,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采取通读、宣讲、解答、讨论、竞赛、测验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先后组织学习律师法、公证法、物权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十多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我局司法行政干警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坚持学习与工作创新相结合。改进学习交流方式,采用查阅资料、共同研讨、推荐好书、集体备课,个人宣讲的方式进行,使互动式的学习方法得到深化。四是加大投入改善学习条件。为了深入推进自助式读书,倡导“8+2”、“5+1”读书法,即充分利用“八小时”之外和周末的时间开展自我学习。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拓宽活动领域,建立读书自学保障机制,我局为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配备了一台电脑;购置了一批图书和书柜;完善了借书制度,从而改善了读书学习的条件。
      四、为了使每位干警学有动力,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是对“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及时宣传表彰,将学习绩效纳入干部奖励、选拔、任用评价体系,采取“自查互查相结合,定期报告读书心得”的激励办法,对照检查学习目标完成情况,引导干警挖掘内在潜力,带头实践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增强了广大干警读书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建立评估机制。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学习载体和学习成效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和落实每周一次专题讲座、每月一次学习交流、每半年一次抽查测验、年终评先奖优的学习考核形式,把学习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的任用和晋升紧密挂钩,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使每位干警学习有明确的内容,考核有合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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