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乡代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2-12-24 来源: 本委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实推行了“村财乡代管”制度。该制度的实行,对于规范村级收支行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异化为村财乡管乡用。一些乡镇利用“村财乡代管”的机会,把“村账”当成了乡镇政府的“小金库”。有的乡镇甚至把送给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各种“赞助”,也拿到“村账”上“实报实销”。一些地方的村干部还反映,“村账乡代管”后,有些乡镇规定村里一定数额的开支“必须由主管镇长审批”,并提出收取一定的“代管费”,有的乡镇收取比例高达10%以上。还有的乡镇借“村财乡代管”之机,特别是在乡镇资金周转困难时,从村财务中支付相关费用;有的专款要下达到村,乡镇领导却变着法子改变用途,难以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村财乡代管制度成了乡镇财务逃避上级财政、审计监督的避风港。乡镇财务在村级过账数额大。随着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有些事项支出无法取得正规发票,只好将白条、假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及不合规发票入账核销等方式套取现金来处理费用。少数乡镇认为,村级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理财、民主管理,财政、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村一级财务不会过多关注,甚至认为支出到村一级过账可以省去一大笔税金及附加的缴纳,于是把一些资金拨到村一级,如新农村建设、争资争项等方面不方便报账的开支在村财务列支。
三是经管站力量不足,监管不力。目前乡镇经管站一般只有1-2人,要承担6—20个行政村的财务记账管理工作,还要参加乡镇中心工作,大部分时间精力花在了计生、维稳等工作上,造成多数乡镇经管站一个季度做一次账,也有部分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做一次账,并且存在跨年度记账现象,因而很难了解村一级的详细收支情况,无法审核账实之间是否存在问题。所能做的只是形式上的审核,如,看看票据是否规范,是否有具体事项,是否符合报销制度等,难以有效发挥内部制约作用。再则,经管站的人员编制、经费、工作归乡镇管理,受制于乡镇领导,很多方面要听从乡镇领导的。
四是导致村级财务坐收坐支现象屡禁不止。由于受传统的村社工作体制的影响,一些村干部为防止“村财乡代管”后失去对村财的支配控制权,在建立新账时通过采取将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等集体资产和集体企业隐瞒不报或少报等手段,以达到对机动地、水面等资产因被征用、租赁或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承包费等收入不入账之目的,以及截留、挪用各种捐赠款等,形成事实上的一边收钱一边花钱,导致村集体资金外循环,无法监管。
五是农村财务管理仍欠规范。虽然实行村财乡管后,农村财务管理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要求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一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经管人员因不懂业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始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白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代发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
二、几点建议
针对实行“村财乡代管”制度后村级财务存在的上述主要问题,结合工作实践,笔者以为,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农村财务日常管理。必须坚持“村财乡管村用”的原则,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日常管理,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完善村账乡代管制度。在不改变农村财务所有权、使用支配权、审批权与独立核算权前提下,由乡镇经管站对农村财务实行“钱账双代管”,并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票据,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财务档案。同时,建立备用金和定期报账制度,每个村设一名报账员,每月初领取2000元的备用金,小额零星支出由村级报账员用备用金支付;月底到中心上缴收入,核销支出,并领取下月备用金,以防范乱支滥用、白条抵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二是建立报账审核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听证制度。明确村级基本运转费用支出使用标准和限定数额标准,规定在标准内村级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及村民主理财专用章,并注明事由,方可报支。对单笔财务支出3000元以上的,或村集体经济项目、公益项目的投资达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和村民代表听证会80%的代表同意,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列支。三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各村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将本村上一季度经乡镇经管站审核后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承包费的收缴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使村民了解钱怎么花的,花在了哪里,真正落实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构建平台,提升村集体资金管理绩效。为使农村集体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通过设立管理平台,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村集体资金管理绩效。一是强化乡镇经管站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经管队伍,经管站人员要相对独立,不受乡镇节制;认真做好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他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完善乡镇经管站农经统计、会计核算、合同管理、财务公开、报表汇总等功能,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的协调、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二是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在各乡镇设立由乡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务公开等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变事后查处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三是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控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发一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建立县、乡、村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阳光监控系统,内容包括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电子监察及系统管理等,在农村集体资金日常管理上,将各个村资金收支情况明细,并能自动汇总各类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做到一台帐两附件并附上资产资源实物照片。实现资金会计管理达到“账目明细、手续规范、资料齐全”;层级管理达到“村级有台账,乡镇有总账、县级有备案”;监督管理达到“动态即时公开、质询及时反馈、实况定时检查”的目的,让百姓能及时看到真实可靠的“明白账”。
3、把好关口,严明纪律,强化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审计和检查。一是严把村集体收入入账关。无论是村干部自己向上争取的资金,还是乡镇调剂给村集体的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一个账户支出、另一个账户进账的管理办法,采取先入账后支出,严禁坐收坐支,白条抵库。二是严把支出单据审核关。凡是村集体报销的支出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查看支出凭证是否属实,必要时要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后入账核销。三是严禁村集体资金外借挪用。对已借出的村集体资金要限期追回,对不能追回的外借资金要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四是严格执行农村财务一年一审的管理办法。在对财政拨入村集体的专项资金审计时,要内查外调,延伸到底。对出现违规违纪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