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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严格四项制度确保土坯房改造资金安全

发布日期:2013-09-04   来源: 全南县农房办

    为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全南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强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健全资金专户制度。严格落实《全南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全危改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筹集的资金及使用,统一由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在县财政“涉农资金特设专户”下设置“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专户”子账户进行单独管理与核算,中央、省财政的补助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均纳入此专户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完善公示公开制度。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扶持政策家喻户晓。二是及时公告公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象“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具体事项的通知》(全危改办发201330号),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规定“村、乡(镇)、县”三级审核的补助对象名单必须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且第三榜还要在村小组公示。同时上报“三榜公示”的原始相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建档备查,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农户档案,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电子档案。

    严格审批拨付制度。实行按季度验收拨付,并新增了乡镇自查自验程序,对农户档案经县级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由县农房办统一下发允许自查验收的通知,乡镇组织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组由各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或村支部负责人、驻村干部及挂点“三送”工作队队长为成员组成,逐户上门实地自查验收,核对农户身份信息和建房情况,并统一在自查验收表上签名。通过了自查验收的农户,由县级组织验收组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的再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号。

    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县监察局和各乡(镇)纪委全程参与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农房办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补助资金跟踪督查,县审计部门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投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从严从重处理。(全南县农房办 汤森龙 袁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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